最近看到李慶安案的報導,好像又掀起一波美國公民風波.我是不太曉得到底詳情是怎樣,所以也不便在這裡發表相關言論~

只是好像常常感覺到台灣人有種很奇特的迷思就是

【美國綠卡=美國公民?!】

Nonononono!!!! 這可是天~大的誤會阿!

 

經過自己申請綠卡的過程,我自己也學習跟得到很多資訊~因為畢竟當時是靠自己而不是靠律師,所以也很用心的準備了很多的資料跟資訊.

其實美國綠卡是“絕對不等於“美國公民.

 

到底綠卡是甚麼呢?

綠卡其實原名是Permanent Residence Card (又叫US Green Card)

甚麼叫做Permanent Residence呢?顧名思義就是“永久居留權“

可是吊軌的是~“永久居留權“其實不永久,因為擁有綠卡的人必須要在有效期限內不停的renew.

甚麼又叫做renew your permanent residence card呢?

就是要在“過期“之前“延續“你的綠卡權,否則就會“永久失效“,也就是所謂"自動放棄綠卡.“

這樣有比較清楚一點了嘛?

通常一張綠卡的期限是兩年,三年,五年,跟十年綠卡.

美國政府會發給你他們覺得應當給的期限.

通常持有美國綠卡五年之後,你就“符合“申請美國公民的身分.也就取得"US Citizenship.“但那是需要經過考試的~擁有US Citizenship的人才是真正所謂的美國公民.(也就是有“美國護照“

反之,擁有US Permanent Residence(美國綠卡)的人只是擁有“暫時“居留的身分.

在擁有“美國綠卡“的期間,持卡人必須不能有犯罪紀錄,要定時繳稅,不可以逃稅等等....

只要被美國政府發現你有違法的紀錄,這美國綠卡就可以“隨時被收回“,也就是說,你又變成只能拿“美國簽證“入境的一般外籍人士~

另外一項要求就是,擁有美國綠卡者,必須要每年在美國居住滿六個月,否則綠卡權也會失效.

而如果無法在美每年住滿六個月者,就必須簽所謂的“切結書.“

意思就是說,我事先告知美國政府,我目前無法在美住滿六個月,但我在某個期限內會回入境美國,如果在我告知的期限內沒有入境美國,我就表示我“自動放棄綠卡權.“

不知道這樣解釋有沒有清楚一點?

 

還有就是,有綠卡的人“絕對不會有“美國簽證.

也就是說,入境美國需要美國簽證的人也絕對沒有美國綠卡!

假如說,某人“曾經“有美國綠卡,但“現在“入境美國需要美國簽證,這代表,此人的綠卡“已經失效.“

意思就是說,這個人的身分已經轉換成"一般外籍人士"的身分.

 

再者,有關於【小孩是美國公民到底等不等於父母有權利留在美國而且持有美國綠卡甚至是美國公民的身分呢?】

答案是:NONONONONO

小孩是小孩,父母是父母,小孩必須要等到法定年齡“18歲“之後,才可以幫父母申請“美國綠卡“的權力.

在這之前,父母親“自己“必須要有合法的簽證或是居留權.

小孩是美國公民的這項權利不會因為小孩不在美國長大而失去.

但父母也並不會因為小孩子據有美國公民身分而順理成章的取得綠卡更別說是美國公民權.

 

還有小小的一個提醒:

【擁有社會安全碼=擁有美國綠卡或公民?】

答案還是:NONONONONO

所謂的社會安全碼(Social Security Number)有點像台灣的身分證字號.

但卻“不等於“你是綠卡擁有者或是有美國公民身分喔!

可是有美國綠卡或是有美國公民者“絕對會有"社會安全碼.

到底除了擁有上述兩者身分的人之外,誰還可以擁有社會安全碼呢?

答案就是:可以在美“合法全職工作“的人.

也就是說,某部份的“國際學生“也可以擁有社會安全碼喔!(就像我,還是國際學生的時候就有SSN)

通常甚麼情況下國際學生可以持有社會安全碼呢?大部份是念工醫商的學生,像是學校規定必須要“實習.“

這時候國際學生就需要社會安全碼,但此社會安全碼的狀態是“報稅用“

或是碩士生畢業後可以有一年的“OPT“那這時候也需要社會安全碼來報稅!

小小P.S一下:有社會安全碼的人才可以在美國申請“信用卡“喔!

 

我知道大部份台灣人有這迷思是因為不了解真正的情況~

所以小女我就大概解釋一下最基本的美國移民法內容,但其實裡面還有更多的規範~

希望大家有更了解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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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星馬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